近日,我市印发了《丽水市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三年(2021-2023年)行动实施方案》,进一步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,改善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状况。随后,我市交通运输部门迅速行动部署,推出“1+7”八个子方案,将从全市农村地区道路路长制、农村公路安全设施整治提升、强化交通(公路)应急保障、货车超限超载治理、农村道路客运安全等方面入手,多措并举守护老百姓的出行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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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了解,截至2020年底,我市农村地区公路总数3315条,总里程15422.045公里,其中,国道4条622.261公里,省道8条510.165公里,农村公路3303条14252.704公里。
“根据行动方案,我市将全方面、多维度推进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,行动细则详实,确保落实到位。如在共建共治责任体系上,目前各县(市、区)均已完成路长制方案制定,6月底前将完成‘路长制’告示牌现场安装,压实道路安全责任;在推进道路平交口和穿镇穿村路段治理方面,6月底前,各县(市、区)将按‘五个一’微改造标准,即一条减速带、一块反光凸镜、一组标志标线、一组警示柱、一组爆闪灯,完成10处平交口和路侧开口微改造;在深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上,将全面布局治超执法设备和场地建设,2021年将新增固定超限检测站1个,新增建设完成治超非现场执法车道12条等。”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说。
另外,我市还将加快农村公交一体化建设,大力推进城乡客运高质量发展,方便农村居民出行。根据相关方案,2021年,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5A级县(市)将达到5个;积极推进公交向乡镇所在地和重要景区延伸,开通毗邻县公交线路1条;推进城乡公交一票制,11月完成莲都区城乡公交一票制改革,各县(市)将分三年完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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连日来,我市交警部门也在持续开展三轮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,保障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。3月份以来,仅莲都区就有10位三轮车驾驶员因无证驾驶三轮车违法载人被拘留。
目前,针对工地开工、春茶采摘、农忙春耕等情况,全市交警部门已经调整勤务模式,在重点时段、重点路段,由以往站岗设卡改为铁骑巡逻管控为主,重点加强对三轮车载人、拖拉机违法载人、超员超载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的管理,确保群众安全出行。
文章来源:丽水发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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