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综合行政执法“首违不罚”清单
2022年12月1日起实施
10月26日,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“首违不罚”清单,规定了综合行政执法职责范围内公安、林业、建设、水利、人防等5条线19项违法行为,在符合特定条件下不予行政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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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起来看看政策解读
来源: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